“集富众盈”七级传销骨架拆解:AI量化资金盘的刑法死局
这是一份关于“集富众盈WAG(盛康俱乐部)”在法律与商业逻辑上的解剖报告。
没有情绪,全是事实。
一层解剖:V1到V7,每一级都是传销铁证
盛康俱乐部(集富众盈)的内部层级并不复杂,但极其精准地踩中了《刑法》第224条之一的全部要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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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“正式会员”到“精英会员”,搭配“初级机器人”、“钻石机器人”等故弄玄虚的名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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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1到V7等级——直推3人到8人不等,团队人数更有严苛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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升级和获取更高收益的前提,只有一条:不断发展下线。
这意味着每一个参与者都被转化为骗局的推广者。你投进去的钱不是用来做AI量化交易的,是用来支付上线、上线、上线那个金字塔顶端的人的收益。
对照《刑法》第224条之一: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罪,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依据的,一般情节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,情节严重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。全国各地公安机关早已明确提示:以“资金零风险”、高额回报为诱饵、诱骗群众加入的传销组织均属此类。
你不是在理财。你是在传销金字塔的某一层,既是被收割的人,也是收割下一层的人。
二层解剖:AI量化的壳,庞氏骗局的魂
集富众盈包装的“AI大模型”、“大数据分析”、“交易机器人”,在华泰财险和各地金融监管部门发布的风险提示中,早已被明确列为典型诈骗套路——打着人工智能稳赚不赔的幌子,看似依托前沿技术,实则是无真实业务支撑的虚假资金骗局。投资者账户里的K线、盈利数字、交易记录,全部是后台随意修改的假数据。
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通过深入采访调查发现,以武汉百域量化、深圳永捷量化为代表的多家“李鬼”软件公司,表面上以“AI量化炒股”为宣传噱头,实则搭建了“传销式拉新+庞氏资金盘”的诈骗闭环。集富众盈复刻的正是这一模板。
年化219%,加上传销裂变式的拉人头机制——这两个特征叠加,在法律上不是“高风险投资”,而是涉嫌集资诈骗罪。
三层解剖:罪名对照与判例参照
| 涉嫌罪名 | 《刑法》条款 | 构成事实对照 | 量刑参考 |
|---|---|---|---|
| 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罪 | 第224条之一 | V1-V7七级会员制,直推、间推、团队业绩分红,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依据 | 一般: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;情节严重: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|
| 集资诈骗罪 | 第192条 |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AI量化项目,向不特定公众(主要针对老年群体)吸收资金,日收益承诺高达0.6%,无真实业务 | 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: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 |
|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| 第176条 | 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,以理财产品名义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,承诺保本付息 | 一般:三年以下有期徒刑;数额巨大: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|
同类判例已经落地。查盘网在2026年初报道的“睿盛环球”AI量化资金盘案,同样以虚假交易和传销机制敛财,操盘手在资金池枯竭后全线崩盘跑路。杭州警方破获的AI荐股诈骗案中,不法分子利用AI概念包装虚假软件,后台操控数据制造盈利假象,大额充值后以“系统升级”、“税费缴纳”等理由禁止提现。
集富众盈(盛康俱乐部)经查证,其宣称的境外背景在国内并无合法的工商注册登记,也无实际的固定经营场所,更未取得我国金融监管部门的任何许可。经营主体本身即属非法。
结语:当单割开始,法律的红线已经全面触发。崩盘不是在“将来”,是在“现在”。主动自首和被动被抓之间,只隔着一个删除后台数据的动作。
集富众盈WAG,七级传销+V1-V7机器人已定型,同行判例已在裁判文书网留痕。有线索的,来:飞机 @exp567。
本文信源:《刑法》条款可在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核实;同类判例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证;集富众盈的工商信息查询结果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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